查克,這就是事情的運作方式: 司法部幾乎肯定不會在任何民事或刑事訴訟中更改“ANTIFA”作為首被告。 這是因為沒有必要。 刑事陰謀或敲詐勒索組織的指控是基於“事實上的關聯”——只要事實證明個人或實際組織在共同的犯罪目的下協同工作,就不需要建立或聲稱任何正式結構。 在多年來起訴的各種黑手黨案件中,從未有一個案件以“甘比諾犯罪家族”作為被告的方式被指控。 這並不意味著“有組織犯罪”只是一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