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於《野性羅馬》的反響感到驚訝。 我也看到很多人認為這相對於我可以做的其他事情是一個糟糕的決定…… 我歡迎這些反對意見,但這就是為什麼他們都是錯的: 這不是一個財務上的考量(也不是主要的動機),而且與我的受眾幾乎沒有關係,這是策略。 如果我對快速最大化金錢感興趣,我會直接推出一個課程、精英小組,或者其他當今大影響者正在做的資訊產品。 我一直把向我的受眾銷售視為一個附帶考量。這對短期的多巴胺來說很好,但對於長期的可持續業務來說卻不好。有太多例子表明,人們認為龐大的受眾等於成功的業務,卻發現這根本不是事實。 那麼我為什麼要開始這個呢? 我對於我所做的任何事情的規則很簡單: 創造你想要消費的東西。 這適用於我的寫作/內容,但更廣泛地適用於商業。 我不想要一個資訊產品或精英小組。我不會消費那個,所以我從未有意創造它。 事實上,自從我二十多歲以來,我一直對自己的護膚和天然產品著迷,因為我一生都在與糟糕的皮膚作鬥爭(而我祖母的天然配方解決了這個問題)。 在這種情況下,我花了18個月(以及我自己太多的錢)來讓一個具有挑戰性的實體產品起步。 這是一個我非常自豪的產品。如此自豪,以至於我是全價支付的第一位顧客,擁有前兩個完整的例行訂閱(一個給我妻子,一個給我自己)。 我深信我們所創造的東西,並認為它非常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