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来自 Lighter bots(和兄弟们)的帖子充满了大量的自我安慰,而我甚至没有攻击他们。 我的意思是,利用“链上罗宾汉”的借口来反对 Lighter 的每一个论点都是错误的,主要是因为 Lighter 将会有一个代币,而罗宾汉只有股权,因此罗宾汉不需要担心向代币持有者返还价值。 具体来说,如果 Lighter 打算复制 HL 模型(费用 -> 代币回购),这将行不通,因为他们的收入由于零费用的零售业务而低得多。要使其有效,他们必须找到另一种方法(也许是代币门控 LLP?)。如果他们最终增加零售费用,罗宾汉的比较就不再有意义。 最后,这只是一个具有激进市场进入策略(0% 零售费用)的初创公司,正在与该领域最大的参与者竞争,除了他们将拥有一个代币,并需要弄清楚如何将价值导向它。